| 国土资源局办事程序
(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圈内”用地)核发预审批复。(圈外符合规划的单独选址,报德阳市局转报省厅批准后核发批复) 申报材料 1、 用地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2、 用地预审申请表; 3、 立项批复; 4、 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平面布置图; 6、(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无行政性收费
(二)第一批(8个)试点镇和非试点建制镇农地转用及新征土地(分批次);
办理程序 受理--局审查--市政府请示--德阳市政府审查并转报--省国土厅会审--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0.67万元/亩)--省政府审批--省厅下发批文 申报材料 (1)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 (2)一书四方案(含征用土地基本情况表);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6)耕地开发验收合格证; (7)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免费
(三)第二、三批试点镇压农地转用及新征土地(分批次);
办理程序 受理--局审查--市政府请示--德阳市政府审查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会审--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先全额缴纳,再由省财政返给市财政,再返给试点镇)--省政府审批--省厅下发批文。 申报材料 (1)镇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请示; (2)一书四方案(含征用土地基本情况表);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6)耕地开发验收合格证; (7)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免费
(四)乡(不含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新征土地(分批次);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局审查-广汉市政府请示- 德阳市政府审查并转报-省国土厅会审-省政府审批-省厅下发批文 申报材料 (1)乡人民政府请示; (2)一书四方案(含征用土地基本情况表); (3)土地勘测技术报告书及定界图; (4)土地利用现状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6)耕地开发验收合格证; (7)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五)单独选址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征用;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局审查-广汉市政府请示-德阳市政府审查并转报- 省国土厅会审-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政府审批-省厅下发批文。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计划委员会(局)立项(投资)批复; (3)国土资源厅(局)预审批复; (4)"一书四方案"(含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 (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6)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 (7)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8)地质环境评估报告; (9)地价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免费
(六)工业项目及其他用地的协议出让(含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乡镇;国有土地);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局审查--广汉市政府审批--缴款--国土局发文 申报材料 (1)企业用地审批; (2)计划局立项(投资批复); (3)地价评估报告;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红线图; (6)征用土地协议书(经省政府批准后的新征土地)。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免费
(七)经营性用地(含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乡镇);
办理程序 在具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请示--市政府批准--公告--招标、拍卖、挂牌。 申报材料 (中标(竞得)者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计划局、建设局分别办理计划和规划手续。 (1)用地申请; (2)立项(投资)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红线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八)房地产开发用地;
办理程序 国土资源局请示--市政府批准--公告--拍卖 (凡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通过拍卖方式取得)。 申报材料 竞得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计划局、建设局分别办理计划和规划手续。 (1)用地申请; (2)立项(投资)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红线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九)划拨土地(国有);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批准》--交款--国土资源局发文(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申报材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计划立项(投资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红线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农业结构调整临时用地;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批准--国土资源局发文 申报材料 (1)用地户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畜牧)批复; (3)用地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租地协议(村、乡镇鉴章); (4)呈报表; (5)平面布置图(规划部门意见)。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一)农民宅基地审批;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批-市政府审批-发放用地批文 申报材料 1、本人用地申请及户口证明; 2、村、社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审批表; 3、占用耕地交纳税收的材料(复印件); 4、选址点位图、选址复耕照片; 5、乡镇政府调查意见; 6、耕地补充保证书。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审批-签订出让合同-交纳出让金-核发批文或土地证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文; 2、建设规划部门意见; 3、补办出让手续申请;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宗地图。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三)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审批-(需补交出让金的在签订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发放批文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证; 2、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3、主管部门批文; 4、地价评估报告; 5、营业执照; 6、法人代表身份证。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四)破产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审批-(需补交出让金的在签订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发放批文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证; 2、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3、主管部门批文; 4、法院的破产清算裁定书; 5、地价评估报告; 6、营业执照;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五)建设单位改变土地用途或建筑容积率改变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审批-签订出让合同-交纳出让金-核发批文或土地证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规划部门对改变建筑容积率的意见; 3、改变用途或容积率的申请; 4、地价评估报告;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
(十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房改房和集资建房)设定登记;
办理程序 1、受理 2、国土资源局审批 3、市政府审批 4、交费 5、颁发土地证 申报材料 1、用地批文; 2、宗地勘测图; 3、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4、(出让方式的)出让合同; 5、(租赁方式的)租赁协议;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变更登记;
办理程序 1、受理 2、国土资源局审批 3、市政府审批 4、交费 5、核发土地证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变更申请; 3、变更依据(工商管理部门更名证明、更名前后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更名批文);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十八)矿产开采权许可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广汉市政府审查—交费—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发放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证 申报材料 1、 开采申请书; 2、 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项目批复及设计图纸; 4、 开采人与矿产所在地土地权利人用地协议书; 5、 集体土地所有者三分之二以上社员签字;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 资源开采评估报告。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上报 收费标准 8000元/亩(包括资源补偿费、管理费、耕地开垦费)
(十九)矿产开采权变更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广汉市政府审查—德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发放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证 申报材料 1、 原采矿权利人的采矿许可证、临时用地证; 2、 (更名的)变更申请、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更名后营业执照; 3、 (转让的)转让协议、受让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办结或上报 收费标准
(二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分摊土地)审批;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批—市政府审批—交费——核发土地证 申报材料 1、 售房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 2、 项目批准文件; 3、 (商品房)开发单位营业执照; 4、 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单位盖章); 5、 购房协议; 6、 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 7、 (商品房)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交原件核对); 8、 (房改房)上市准售批文;宗地图。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厅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
(二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整宗地转让)审查并上报;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政府审批—交纳税费—核发土地证 申报材料 1、 转让方、承让方转让土地或房地产申请书; 2、 转让方、承让方法人资格证书或其他法定证件(复印件); 3、 转让方、承让方转让土地或房地产协议书(人民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 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 土地价格评估报告书; 6、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确认书。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上报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国土局、财政厅川价字非(1991)116号文件执行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