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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程序

(一)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办理程序
  受理、勘察、审批、核发
申报材料
  1、申请建立社会培训机构的报告;
  2、申办单位及个人的证明材料,单位申办的,出具法人资格材料,个人申办的,出具举办者本人身份证;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4、培训专业设置,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5、培训场地的产权使用权证明;
  6、举办者及拟办机构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
  7、拟办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8、《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三份。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企业职工工伤劳动程度鉴定;

办理程序
  受理、勘察、审批、核发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个人)书面劳动鉴定申请书;
  2、申请单位(个人)近期的病情证明书,因工致残人员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性质认定通知及因工负伤第一次住院的病情诊断书
  3、《广汉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一式三份,《广汉市劳动鉴定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经医院填具诊断结论)。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元次/人

(三)职业资格证审核;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身份证复件,从事该工种时间证明
承诺时限
  考试合格后即办
收费标准
  评审费每人按初级20元、中级40元、高级60元。

(四)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审批;

办理程序
  受理
申报材料
  1、执业许可证副本;
  2、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3、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4、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5、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受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单位基本情况、参保人名单、缴费期数(单位);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集体合同审查;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集体合同文本,集体协商意见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工伤性质认定审批;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认定
申报材料
  申请书、初期诊断书、报告表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劳动合同签证;

办理程序
  审批鉴证
申报材料
  签订的劳动合同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5元/份

(九)工人人事档案保管费(个人委托、单位委托);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报送档案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卡;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10元

(十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求职登记证明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审核;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卡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失业登记审核;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或社区失业证明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四)职业介绍资格审批;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1、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
  2、有符合要求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4、有不少于五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5、有三名以上熟悉劳动业务知识的人员;
  6、负责人应按规定取得职业介绍工作资格证书。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新办各类服务型企业认定;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认定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4、上年底和本年度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8、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六)现有各类服务型企业认定;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认定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4、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七)《社区就业服务证书》的发放;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认定
申报材料
  1、填报申请表(包括负责人、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从业人员总数、地址);
  2、安置的下岗人员和失业人员名册及有关证件或证明复印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八)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

办理程序
  申报审批
申报材料
  社区出具证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证明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九)再就业优惠证》预审

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申报材料
解释办理程序
  发申请表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二十)《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办理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查
  发证
申报材料
  集体:
  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4张1寸免冠照片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需要再就业证明,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仍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已出中心、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原发放的《下岗证》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再就业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发放的《失业证》和《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3)退出、关闭和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业中,已领取一次性安置,现仍未再就业的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县能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凭证《低保金领取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5)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县及以上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个人:
  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4张1寸免冠照片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需要再就业证明,向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省<再就业优惠证>申报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仍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已出中心、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原发放的《下岗证》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再就业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发放的《失业证》和《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3)退出、关闭和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业中,已领取一次性安置,现仍未再就业的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县能以上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凭证《低保金领取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5)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县及以上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失业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原企业提供的未实现再就业的证明。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完)

  来源:   编辑: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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