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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贯彻落实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进展情况[二]

   

  (六)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实行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采取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医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医疗后勤服务社会化。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七)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合理返还。要选择若干所医院积极进行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食企业的试点,取得经验后普遍推开。

  (八)规范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对医疗机构以及其它卫生机构的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卫生执法监督和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医学科研、基本医疗服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财政对大中型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对基层医疗机构以定额补助为主;对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其承担的责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给予补助。卫生执法监督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

  (九)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入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增设或调整诊疗费、护理费、挂号费;适当提高手术费、床位费等;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要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

  (十)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试点。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可委托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也可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招标采购药品的实际价格应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完)

  来源:德阳市卫生局   编辑:卜敏